9岁的扬扬身穿礼服,看上去像个大人。从9月开始,他已从就读的上海民办小学退学,专心在培训机构学习。前不久,他拿到英国阿尔德罗预备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明年4月将去那里读小学五年级。
低龄孩子出国留学正成为一种趋势,对于什么样的年龄适合出国留学,家长和培训机构等方面各有说法。《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正在读小学、初中的孩子出国留学是否与此抵触,人们认识上并不一致,低龄孩子出国留学面临的法律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留学出现低龄化
英国寄宿学校联盟招生峰会近日在上海举行,4所英国小学前来召开宣讲会,吸引了不少家长参与。他们的孩子基本在读小学,最小的只有6岁。扬扬通过该培训机构拿到录取通知书,明年出国时才满10岁。
“英国小学招收国际生的起始年龄是9岁,这几年中国小学生出国留学渐渐多了起来。”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到国外读小学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当前国际化已成新常态,不必为留学趋热感到惊奇。“现在的孩子发育好,接触的知识面广,通讯也越来越便利,所以家长对孩子出国感到放心,低龄留学成为普遍现象。”胡敏说。
前往招生峰会了解情况的赵女士有个10岁的儿子,在一家民办学校读五年级,她打算让孩子两三年后出去留学。她说:“孩子在当前学校是六年级开始寄宿,出国留学跟寄宿差不多,不必担心孩子不适应。”
不过徐正清坦言,在绝对数量上,小学生出国留学的并不多,“英国小学对国际生通常有比例限制,对国别也有要求,这次来招生面试的4所小学,每个年级平均只招收一两名中国学生,加起来数字并不大”。
是否需要监管
《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低龄留学是否与该法律有抵触、是否需要监管?教育界和法律界人士对此认识并不完全一致。
徐正清表示,只是协助家长送孩子出国,并未考虑其中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如果有,也是由家长面对。
扬扬所在的丽英小学校长孙幼丽告诉记者,以往曾有学生随家长短时间出国情况,而家长在国内、送孩子出去读小学的情况是新近遇到。正常转学需要提供孩子就读学校的相关证明,但扬扬退学时尚未取得录取通知,经学校请示虹口区教育局,由家长提出书面退学申请,而后学校将学生从花名册中去除。
上海市教委基教处负责人认为,低龄留学是新鲜事物,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基本是默许状态,尚没有进行干预,是否违反义务教育法、如何进行法律监管,值得引起法律界关注讨论。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邹荣认为,《义务教育法》虽然规定适龄儿童应该接受义务教育,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在哪里接受,可以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甚至可以在家。送孩子出国留学只是一种选择,并没有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国际交流越来越密切,这是时代趋势,我认为不宜把低龄留学看成是违反《义务教育法》。”华东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朱应平教授说,法律往往有一定的滞后性,《义务教育法》以往几次修订基本着眼于国内,而很少考虑留学因素,以后修订或许需要增加这方面的内容。
基础教育不必崇洋媚外
学生高中毕业后出国读大学,或者本科毕业后出国读研究生往往很常见,出国读初中、小学则属新鲜事物。学生什么时候适合出国,也受到广泛关注。
此次英国寄宿学校联盟招生峰会上,4所小学皆以对口著名公学作为“卖点”,意即孩子去那边读小学后,有很大机会升入高质量的初中、高中乃至大学。吴正扬的妈妈杨静怡表示,希望孩子早一点融入英国的教育体系和文化环境,在那里接受高水平的基础教育后,继续接受世界一流的高等教育。
艾玛·范伯根说,如果家长希望子女在国外教育体制下充分发挥个性,那么出国时最迟不要超过14岁,因为年龄小的学生还未完全固定成型,出国留学会影响和改变他们最终性格的形成。
胡敏则主张学生高中毕业以后再出国,“在那个年龄,中国的东西已融入血脉中,带着一颗中国心,到世界的舞台上翱翔。孩子一定不能丢了民族的基因,太早出去会产生文化上的缺失,对长远发展不利”。
“说西方国家的高等教育比较发达,那是事实,但在基础教育领域,完全没必要崇洋媚外。”上海市教委基教处一位负责人说,上海在两次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测试中皆取得世界第一的优异成绩,英国等国家的教师们组团来学习,这表明国内特别是上海的基础教育质量是过硬的。
该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基本自理能力尚成问题,家长把这个年龄的孩子送出去留学是不明智的;而且孩子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过早出国不利于形成对国家民族的正确认知,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并不鼓励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