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1月的学生签证变更始,移民局颁布了学生签证第二阶段的变更政策,主要如下:
1、从2012年3月24日开始, 只要持有参与政策制定大学的本科,硕士或者博士类COE的签证申请人,都将参考一类国家风险标准操作, 不再考虑申请人的原住国等级。这意味着澳洲的学生签证申请只需要提供更少的材料,更加简便。
参与政策制定的大学清单将于2012年3月24日在移民局网站公布。(此政策实施后,学生在澳洲出问题的话,学校要担负责任,学生自己申请将会变难,学校会更依赖中介帮他们审核学生这一关)
2、从2012年3月26日开始,学生签证的工作许可将更加灵活。 原来的政策是在课程进行阶段,学生签证持有人只能每周工作最多20小时。现政策改为在课程进行阶段,学生签证持有人每2周最多工作40小时, 这将更有利于学生签证持有人以及雇主灵活的安排工作时间。
同时,2012年3月26日开始,研究类课程学生签证持有人(Research Master 和 PHD)将不再有任何的工作许可限制。
该新工作许可政策将应用于所有现有的以及新的学生签证持有人。
3、从2012年3月24日开始, 三类,以及四类国家571中学教育签证持有人的英文许可学习长度加到50周,这将更有利于非英语国家的中学签证持有人灵活的安排自己的正式课程前的语言学习,来使自己的英文水平达到入学要求。
同时,从3月24日开始,新的监护人签证持有人将可以无限周数的学习英文课程,但是每周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 这对于监护人签证持有人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让他们的陪读期间的生活更加有意义。
4、由于出勤率不足,成绩不足,超时工作等原因,导致学生签证被自动取消的政策将被放弃, 移民局将考虑签证申请人的非主观情况来做出更公正的决定。
5、另外,移民局将取消对于4类国家571签证申请人的英文要求。
移民局将允许签证官在离课程开始超过4个月的时间下签证。
移民局第二阶段的学生签证变更力度更大,同时大力的放开澳洲高等教育签证申请要求,将促进澳洲教育出口产业。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次回顾一下第一阶段的改变:
1、从2011年11月5日开始,移民局降低3类4类国家担保金要求。担保金存款要求由原来的定期6个月降为定期3个月,同时3类国家只需要计算头18个月的担保金即可,4类国家只需要计算头24个月担保金即可。
2、从2011年11月5日开始,签证官将可以自主判断临时入境者的真实性,如果签证官认为学生签证申请人申请签证的目的是为了工作或者其他非学习原因,将导致签证被拒。
3、对于研究类研究生 (574类签证)毕业后将被多颁发最多6个月的签证,以便让签证持有人可以等待论文批改结果。
4、允许一些教育机构为学生安排的前期住宿支付的费用计算入担保金。
5、取消PVA预签证系统。